为了公司股票,他一早就准备好了宴会庆祝。
我被造型师摆弄了一早上,造型做好下楼的时候,刚巧遇到了方时序和罗瑶。
他们两人脸上的表情旖旎,眼神暧昧。
看来两个人应该是度过了美妙的一晚。
五年的时间,我看着罗瑶从清纯中附带一丝愚蠢的大学生,长成了如今能独当一面的罗总。
这一切,还要多亏了方时序。
我扯了扯嘴角,方时序对罗瑶还真是大方。
没由来的,我想到了我第一次见罗瑶的那天,她穿着一身过季打折款的时装。
畏畏缩缩地被方时序拉到我的面前。
他拉着罗瑶,恶狠狠地冲着我说:“打个招呼,我女朋友。”
那一天,是我们领证的第一天。
而现在,罗瑶从头到脚,哪一件不是动辄五六位数的。
看起来,倒是比我这个正经的方太太还要气派。
罗瑶着着急急地跑出门,没来得及和我打招呼。
我看了看方时序脖子上的草莓印,呼吸一滞,指甲陷在了手心里。
调整好呼吸,戴好助听器,走上前。
替他打理好领带,用手指轻轻划过他脖子上的草莓印。
然后用平静地语气,笑着对他说:“怎么不小心一点,方公子,今天不是请了几家媒体来吗?”
说完之后,我没敢抬头看方时序的表情,转过身吩咐造型师替方时序换套衣服。
要能遮住脖子的那种。
方时序冷哼一声:“你倒是懂事。”
懂事,是我从方时序嘴里听到最多的一个词。
我和方时序的故事,说起来也很俗套。
算起来,我们也曾算是青梅竹马,年少情深的那种情侣。
小时候,方时序和我们家离得不远。
都是大院里生活的孩子,虽说是一个院的,但方家和我们家却是天差地别。
从我懂事开始,身边就流传着:宁惹阎王,不惹方时序,这种类似的话。